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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江县粮食局关于粮食企业有序开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3/3 12:39:30      点击:

各粮食企业: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适时销售手中余粮,确保不焐粮、不坏粮,降低因随着气温变暖粮食储存霉变的风险,加快农民手中余粮变现,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粮食企业有序开工复产,开展粮食购销工作,现将《龙江县粮食局关于粮食企业有序开复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粮食企业遵照执行。

 

附:龙江县粮食局关于粮食企业有序开复工工作方案 

 

龙江县粮食局

2020年2月20

 

               

 

附件

龙江县粮食局关于粮食企业有序

开复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按照有序开复的原则,确保粮食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企业开复时间

县域内未开工粮食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告,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粮食局复审,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开复工。

二、企业开复工前必须做到“七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执照和粮食收购许可手续及备案手续,企业必须具备足够资金实力,不允许出现打白条或赊欠农民粮款行为。负责人主动扛起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防控方案制定到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开复工方案落实落细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

3、联防联控机制到位。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上报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

4、企业员工排查到位。企业对有疫区回来的,有密切接触史的,有外出史的一律不允许上岗。就近聘用无上情况的员工上岗,上岗员工一人一档,详细造册以便追溯。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确保口罩、体温仪消毒水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并设立紧急隔离点做到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6、思想教育宣传到位。引导教育员工及家属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加强自我防护保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少出门、不集聚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在网上发布、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谎报、瞒报、漏报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等情况。

7、安全工作确认到位。做好水电气、车间仓库、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加强火灾防控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防疫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开复工后必须做到“六必须”

1、车辆人流必须强化管控。实施厂区封闭管理员工不得外出,加强门岗值守从严管控所有人员车辆进出厂区都要全面消毒外来人员及车辆不得入内。

2、企业员工在岗必须实时防护。全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手卫生等措施每天进行体温检测登记2次

3、企业必须全力压缩人员。企业确定管理者1人,其他工作人员和作业工人不得超6人,专班、错时、错峰上下班

4、用餐住宿必须适度分散。员工实行分餐制保持员工用餐间隔距离餐后要进行消杀防疫。合理安排员工宿舍减少人员流动每天进行消毒通风。

5、企业厂区内必须做好消杀防疫。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定时对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楼道、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消杀防疫每天不少于2次并实时做好记录。设置丢弃口罩专用垃圾箱并进行专业处理。

6、企业发现疫情必须及时报告。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向县疾控中心报告,电话:(0452-5852885),同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上报县粮食局,企业立即停工排查。

未尽事宜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公告要求执行。

四、企业加强与售粮人信息沟通

1企业与售粮人做好信息沟通,预约收粮,错峰收购,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

2、企业必须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信息沟通,以便当地政府统筹车辆运输和行走线路。

3、企业向售粮人宣传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公告要求,必须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4、任何企业不允许给售粮农民打白条、不允许赊欠农民卖粮款。

五、企业开复安全生产要求

1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2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3、企业达不到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要求的,不允许开复工。

六、县粮食局成立领导小组

 长:姜炳祥 粮食局副局长

副组长:赵   粮食局副局长

 员:孙锦绣  刘龙  李佳楠  李梓  张猛 王晓红  王丽华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粮食企业开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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