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龙粮发〔2018〕24号
关于印发《全县粮食领域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全县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江县粮食局
2018年6月28日
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推动全县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市粮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严控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县粮食行业、重点是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仓储备案企业。
(一)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储粮安全
储粮安全隐患整治。由于我县有些仓库建设年限久,基础差。各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的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仓储管理,加强库存粮情监测,及时处置储粮安全隐患,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粮食企业的生产安全
1、进出仓作业及烘干作业整治。重点整治粮食进出仓、 烘干作业等方面的违规作业行为。烘干作业、清理作业、平整粮面、拆装挡粮门(板)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并落实安全防范各项措施。
2、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各企业要重点整治库区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齐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整改电气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或搭设不合理和配电箱配置与管理不规范现象,库区内严禁烟火,集中整治杂物、材料堆放问题,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分级审批制度。
3、在建工程工地整治。各企业针对辖区范围内的仓库、库区等建筑在建项目,重点整治施工中的违规行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严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制度建设情况整治。各储粮单位要重点整治各项仓储规范化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完善落实情况。既要检查制度是否健全完整,更要确保制度规定真正得以掌握和执行,促进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守则切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5、收购期间机动车辆整治。合理安排粮食收购、出入库作业流程,加强收购、出入库现场管理和库区人车分道管理,确保运粮作业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6、防尘防爆整治。各粮食加工生产企业、涉及粉尘防爆的仓储企业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操作,保持作业场所清洁。针对粉尘作业的特点,采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要配齐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备设施和灭火器材。企业要制订和完善针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对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和粉尘防爆教育培训,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和救护逃生能力。
三、时间安排
整体工作从2018年6月至12月底,分3个阶段推进。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阶段(2018年6月)。各企业要依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学习,广泛传播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粮食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督促企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和“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1月至12月)。粮食局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认真“回头看”,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台账建立情况、整改治理工作是否落到实处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粮食局成立李玉堂局长任组长,姜炳祥、赵宽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监督股、仓储安全股等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县粮食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粮食企业也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各粮食企业要坚持把查找问题、整治隐患贯穿整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始终。对各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整治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强力督办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专项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责。
- 上一篇:龙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御强降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7/24
- 下一篇:龙江县粮食系统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 2017/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