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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2017/8/28 17:15:33      点击:


龙粮发〔201730

龙江县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县粮食行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龙江县粮食局

           2017731

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72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粮监检〔201773号)、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齐粮政办发〔20175号)要求,全面推动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市粮食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严控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 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生产设备设施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对较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工作落实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培训,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31日前)

     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动员部署,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企业对生产经营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1日至930日)

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根据安全生产检查清单的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清零,确保整改到位。              

    (三)督查推动,巩固提高阶段(101日至1031日)

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按照省、市政府和省、市粮食局的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较多切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重点查处,停产整顿,直至整改合格,隐患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李玉堂局长任组长,姜炳祥、赵宽副局长任副组长,法规监督股、仓储安全股等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粮食企业也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各粮食企业要坚持把查找问题、整治隐患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大检查始终。对各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具体抓、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对大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层层明确责任,强力督办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检查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追责。

(五)及时反馈信息。 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分阶段、按时限向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法规监督科)报送有关情况:7月底前报送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和自检自查情况; 92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10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重要情况、突发情况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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