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龙粮发(2018)30号
各企业: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综合督查的紧急通知》(黑安办发〔2018〕6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8月25日省、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齐齐哈尔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哈尔滨市“8.2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当前夏秋季安全生产工作,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我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稳定态势。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7月27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当前我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结合当前夏秋交替季节性特点和我县粮食行业特点,切实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我县秋粮收购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玉堂
副组长:姜炳祥 赵 宽
成 员:刘 龙 苏宏威 杨志博
三、检查内容
结合我县粮食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检查。突出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维修作业和安全生产培训等重点内容。
(一)消防安全方面。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二查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数量是否充足、功能是否完好、保持是否有效;四查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规定,周边是否存在违章搭建;五查企业存放易燃易爆品(汽油、柴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六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七查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责任制、预案演练、巡查检查、培训及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
(二)设施设备维修作业方面。7月28日,黑河市西岗子粮库在维修设施设备期间发生一起亡人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检查企业设施设备维修是否制定计划、方案,落实责任人,及岗前教育培训情况;作业期间,是否有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作业,作业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并配齐相关防护措施。
(三)安全生产培训方面。一查安全生产大培训落实情况;二查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和岗前培训及影像资料;三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常识和“警示教育片”观看学习情况;四查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学习情况。
四、时间安排(2018年8月27日至9月27日)
(一)自查自改阶段(8月29日-9月5日)。各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实行闭环管理。
(二)县级普查、抽查阶段(9月6日-9月15日)。县粮食局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做好市局复查迎检工作。
(三)全面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县粮食局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复查。全面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书面总结,9月20日前报送市局监督检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措施。各企业要结合夏秋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排查,坚持边查边改,以检查促整改。县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以“四不两直”方式,适时进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整改不落实的,或因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引起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
龙江县粮食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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