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人勤春来早,农事催人忙”。年关已过,春耕将至,冰雪逐渐消融。随着寒冷气候逐渐转暖,已不利于大堆粮食及大水分粮食继续储存保管,易发生粮堆发热、变质,为了农民朋友减损增收,建议农民适时适价出售粮食,为备春耕生产做好资金准备。特在此温馨提示:
一要适时售粮。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黑龙江省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届时各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将全面停止收购。本年圆粒水稻种植量较去年大幅提高,广大农户应清醒认识,不要期高惜售。同时应时时关注市场动态、了解周边粮食企业的收购信息及质价收购标准,加强农企对接,把握售粮时机,以质论价,适时、适价、理性销售,稳定增收,早日变现。
二要提高维权意识。在售粮时,农户要了解自己的粮质粮情以及粮食收购质价政策,关注检质、检斤、结算等环节,做到心中有数,防止收购者压质压价、弄虚作假;坚决不能接受打白条,抵制“高息”、“高价”诱惑,坚持“一手交粮、一手收钱”,防止被蒙被骗。如现“打白条”、“遥称”、“恶意赊欠”等坑农害农事件,农户应保留证据,及时报警,防止自身利益受损。
龙江县粮食局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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